料斗钢丝绳断裂,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7.13深圳宝
- 编辑:澳门新葡澳京官方APP -料斗钢丝绳断裂,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7.13深圳宝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公布了宝安航城地块A219-0080项目“7·1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全文如下——“7·13”A219-0080宝安航城街损毁事故总体调查报告。 2025年7月13日,宝安区航城街道利津社区A219-0080项目施工现场发生吊装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宝安公安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参与事故发展调查处理。按照“四不准”的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检查、信息分析、调查询问、检测鉴定、判决认可,查清了事故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依法处理、处理,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认定了事故的安置、处理的安置和司法认定,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事故的处理、处置、司法处理,认清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就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进行了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了建议,以及事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鉴定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漏斗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引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栋1003室。成立日期:2006年9月29日。经营范围:生产建筑制造、建筑施工租赁、设备租赁等。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施工服务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成立时间:1982年1月8日,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乙级tc。 91440300192193061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1801-1802,成立日期:1985年5月3日,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管理等建筑工程等甲级专业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成立日期:1998年7月31日,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开发及综合利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50楼,成立日期:2019年1月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开发;投资兴办实业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等。该项目于2025年6月9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结构等进行管理。 2024年3月,深圳地铁集团与华西公司签订《机场东车辆段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理合同》,并将涉案项目的管理服务外包给华西公司。 2024年6月30日,深圳地铁集团与中国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公司)/中国铁建南方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该项目外包给中国铁建工程公司/中国铁建南方公司联合体负责施工。工程承包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结构工程、毛坯工程等。2025年1月20日,中国铁建华南公司与昆泰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昆泰公司与民建il 涉及塔楼项目12、13、14及以上塔楼范围内相应高架车库的工程结构工程劳务服务。 。 ②项目安全员陈某安,负责12、13、14号楼的安全检查。 ③混凝土班组长赵某军,负责组织工人进行混凝土作业。 ④邓,塔吊班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塔吊驾驶员和指挥员的工作。工业,并兼任12号塔吊地面指挥员。指挥员张某负责指挥12号塔吊首层楼顶位置。 ⑥王某正(事故死亡),杂工,负责12栋楼楼梯混凝土浇筑工作。 。项目负责人胡某国及班组长在日常班前会议中口头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2.中国安全管理铁建工程华南公司 (一)相关人员情况 ①蒋某强,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所涉及各环节的总体协调和管理。 ②张某伟,项目安全总监,负责所涉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③段某红,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④项目开发商曾某杰负责12号、13号、14号楼的施工和施工工作。铁建华南建设制定了《普工(混合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涉及杂工班组的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入职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了三级教育和记录技术交底。 ③中铁建工华南公司提供《吊索原木专项施工方案》等材料。 3。华西公司安全管理情况 (一)相关人员情况 ①罗某超,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涉及项目的监理工作。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袁某鹏,主要负责6号、7号、12号楼土建施工的专业监理工作。(2)安全管理状况对涉及工程进行日常检查和检查,对关键、重大工程进行安全备用,要求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提供《安全生产日志》、《子项目监理检查检查记录表》、《边站记录表》、《安全风险整改》等材料。 3、深圳铁道置业公司安全管理情况(1)相关LI人员,项目经理,负责所涉项目的全面全面管理。 。参与召开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周会,并要求施工管理方落实相关安全预案;聘请第三方公司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每周检查检查会议及签到表》等材料。 (四)相关事件 2025年1月3日,昆泰公司采购80米直径为16毫米的银白色钢丝,用于现场更换方形霍普钢丝。 1月5日,钢丝进场,昆泰公司仓库经理报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验收,并颁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昆泰公司安全员收到一批钢丝绳,安排工人在新采购的三栋厂房安装ased混凝土料斗和其他方形料斗。直至7月13日事故发生,昆泰公司均未对Hopper钢丝绳进行注油或其他维护。 2025年7月12日,坤泰公司生产经理向总承包商施工申请12栋副楼楼梯混凝土浇筑。 7月13日,总承包商施工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审批,行政单位同意。 。计划利用混凝土料斗将楼梯上的混凝土提升至涉事建筑物一楼屋顶进行浇筑作业。张、邓两位指挥员分别指挥一楼顶层和地面。 17时30分左右,工作队开始浇筑楼梯踏板。 18时30分左右,第一辆混凝土车吊装、浇筑完成。 19:00左右,第二辆混凝土车到达,王某赶紧加入队伍。他的浇筑队开始浇筑楼梯的四壁。 19时58分左右,在吊装第五桶混凝土的过程中(每桶装混凝土距料斗口20~30厘米),当料斗升到墙模上方约2米时,料斗承重钢丝绳突然断裂。水桶落下,砸中蹲在墙模上的王政,导致其安全帽掉落到楼梯间墙模顶部。然后料斗掉落并被拉下楼梯(见图 1)。图1 事故示意图 (六)事故现场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涉事项目区第12 栋副楼一层楼顶。涉案料斗的落点为浇筑楼梯的第一个屋顶的西北角(见图2、图3)。涉事料斗撞上楼梯平台木模板,坠入脚手架铸造楼梯下方的折叠保护板。 2、涉事料斗部分变形,有少量血液飞溅。经测量,涉事料斗的高度和直径约为1.4米(见图4);连接料斗四个角的钢丝绳断裂;断点处钢丝绳明显腐蚀生锈(见图5、图6)。图2 项目区12座附属建筑首层屋顶 事故发生位置:12座附属建筑首层浇筑楼梯西北角 图4 涉及料斗结构及尺寸 图5 连接料斗四个角的钢丝绳导致死亡。死者王某正,男,53岁,河南省周口市人。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直接经济损失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约为人民币88万元(不含保险赔偿)。王某正从事故地点转移到天台第一位置等待救援。赵某军同时向项目负责人胡某国汇报。胡某国向总承包单位安全总监张某口头报告了事故情况。坤泰公司的私家车抵达现场,将王某正送往永福医院抢救。接到报告后,项目经理蒋某强将事故情况向宝安区住建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住建事务中心)报告。 7月14日凌晨2时39分,医院宣布王政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胡某拨打110报警。 。接到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事故之内。 。随后,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有关政府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存在玩忽职守、失职行为。 3.事故原因评估。通过对事故现场的调查、人员询问、第三方检测和司法评估,得出事故直接原因是:吊装物(料斗)下方有工人时,指挥员仍指挥吊装作业;在混凝土吊装过程中,料斗四根钢丝绳断裂,料斗掉落,砸中了留在下方的涉事工人,引发事故。 。 2、工人王某政没有安全意识,冒险停留在吊下的危险场所,即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料斗钢丝绳的载料能力和载荷不符合安全要求,缺乏注油等维护,电线腐蚀腐蚀。长期反复的提举作业后,有骨折的危险。当载荷的直接作用大于所涉及钢丝的极限载荷重量时,就会引起钢丝绳的拉断。 。主要内容为:(1)涉及的料斗由桶体、支腿、出料口、操作杆、吊环组成。筒体直径为1.4m,圆柱形筒体高度为0.78m,锥形筒体高度为0.57m,出料口直径为0.3m。四环吊环均完好,无损坏或断裂,钢丝绳吊环无损坏或断裂。空料斗重量为240kg。 。钢丝绳从断点到料斗吊环的表面覆盖混凝土;线套锁扣完好;休息宝钢丝绳绳头松动严重,破损完全,断裂位置比较光滑。钢丝明显腐蚀、变脆(用手很容易折断)。钢丝由6股(每股37根)钢丝和纤维芯组成。钢丝绳直径为15mm,每股直径为6mm,每根钢丝直径为0.8mm。断丝绳长度约为1.2m。除断点外,其他位置均无断线或损坏情况。钢丝绳从料斗吊环到断点的长度约为0.4m。 (3)涉案钢丝SI含量为0.074%,MN含量为0.28%。 SI、MN元素含量均低于《优质碳素结构》(GB/T699-2015)标准中的含量要求。 Si、Mn含量过低,导致强度降低、硬度减弱、耐蚀性降低、线钢的热脆性。涉案钢丝绳中的钢丝材质不符合《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GB/T20118-2017)第7.1.1条的规定。 。抗拉强度为16.64KN,不符合《钢丝通用技术条件》(GB/T20118-2017)中表A.6的要求。 。结合施工单位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中混凝土密度为2340kg/m3,计算出料斗装满混凝土重量约为3669kg,其中料斗本身重量为240kg。当涉及的料斗满载混凝土时,钢丝绳承载的重量约为3.909T;当所涉及的料斗充满(70-80)%体积的混凝土时,钢丝绳承载的重量约为(2.808-3.175)t。涉及钢丝绳载荷的载荷计算:涉及钢丝绳破断拉力ved为16.64KN;事发时,线材与料斗之间的水平角约为65°。根据《建筑工程起重吊装安全技术导则》(JGJ276-2012)附录A《吊索张力选择规定》计算,钢丝绳所能承载的最大重量几乎可以达到3T。 ③综上所述,通过以上计算分析可知,现场混凝土按体积的(70-80)%荷载,料斗加混凝土重量约为3T,几乎达到了最终承载参与钢丝重量的重量。此外,事发前还进行了多次起重作业。当某一制动或晃动时的瞬时冲击载荷大于所涉及钢丝绳的极限载荷重量时,钢丝绳就会断裂。 。不符合“安全使用和主要用途”第5.2.5.2条“钢丝绳用油”的要求您要求的《起重机械钢丝绳的保养、维护、检查和刮削》(GB/T29086-2012)第4.7条“钢丝绳的维护”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一般规定》(GB/T6067.1-2010)第17.2.5E条的要求结论:涉案钢丝绳承载能力不足(破断拉力为16.64KN),料斗装载混凝土的重量接近钢丝绳破断载荷(约3t)。或起吊时晃动会产生一定的附加冲击载荷,当某一时刻的载荷超过钢丝绳的破断载荷时,钢丝绳就会断裂;指挥吊装作业时,工作人员未能指挥,将料斗交给工作人员;王某的人身安全意识较差。吊装作业时,他站在料斗下方吊运混凝土,无法与料斗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结果他被突然掉落的料斗撞到了,就发生了这起事故。 2、广东广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粤广正[2025]病鉴定字)。施工过程中,未遵守安全规定和程序,作业人员违规作业;涉案料斗钢丝绳未进行维护保养,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立即发现和消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和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混凝土浇筑前,他检查了涉及的钢丝绳。作业后未发现涉事钢丝绳被腐蚀,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中铁建工华南公司安全管理问题(1)昆泰公司劳动安全工作统一协调不到位,未能督促昆泰公司现场整改安全问题;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 3、华西公司安全管理问题。华西公司未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涉案料斗钢丝绳缺乏维护的安全问题。四、相关责任 对处理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作出以下意见: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调查情况:(1)责任工人王某政没有安全意识,存在在吊物下方危险区域停留的风险,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他必须对这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死亡,建议免除其责任。 。张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他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建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依法处理。 。其行为违反了《职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对本次事故的治理负责。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2.昆泰C公司安全员陈某安未履行安全生产经理职责,未认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他在混凝土浇筑作业前对涉事钢丝绳进行了检查,但未发现涉事钢丝绳被腐蚀,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管理责任。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3、中铁建工华南公司项目经理蒋某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未立即发现和消除作业场所安全事故隐患。他的行为依据《职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处理责任。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施工过程中未遵守安全规定和程序,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的;未对涉案料斗钢丝绳进行维护,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因涉案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四十七条和职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部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2、中国铁建华南公司未能协调卢加尔昆泰项目的安全工作,未能督促昆泰公司纠正现场安全问题;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建议华西公司按照内部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处理,并在投资后1个月内向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处理结果灌溉报告已获批准。 5、在对政府卡利格特阿桑行政管理司的行政管理进行调查时,发现负责涉案项目监督管理的管理团队日常检查存在不足。建议相关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办理。 6、事故的主要教训。本次事故中,吊装作业相关人员未按安全要求进行吊装,指挥员违规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冒险留在吊装物下。有关作业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充分,未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因料斗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人员站立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悬挂的物体下方。监理单位在检查中未发现钢丝绳及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七、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1)坤泰公司必须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主体责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满足单位和总承包商的以下要求和施工要求,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短期技术安全,保障职工的安全。 2、建立、健全和落实产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发现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3、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项目责任总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 2、召开事故教育会,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能力,强烈督促作业人员认真遵守安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反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 .、管理,通过借鉴信息严格控制建筑材料质量。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离子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